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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保護管理要點
臺南市立培文國民小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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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公務機關應將下列事項公開於電腦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其有變更者,亦同:
一、 個人資料檔案名稱。
二、 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
三、 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
四、 個人資料之類別。
※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係參考「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民國85年8月7日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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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 (點選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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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個人資料調閱申請書 (點選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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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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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培文國民小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106年08月01日校長核准後公布全文
前言:
臺南市培文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尊重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以下簡稱‘教職員工生’)之個人隱私,並在管理本校依法或公務需要所取得之與個人相關非公開資料(以下簡稱‘個人資料’),特制定本資料保護管理政策。
條文
第一條 個人資料
本政策所規範之個人資料係指教職員工生之個人識別資料。但針對個人資料進行統計性的處理的資料,因非屬識別,故非本政策之範疇。
第二條 個資收集
在以下情況下,本校可收集利用本校教職員工生之個人資料。
1.公務所需取得教職員工生個人資料時。
2.教職員工生回答問卷調查時。
3.遴選或聘任教職員工時。
4.學生入學登記時。
5.學生成績通知時。
6.學生輔導作業時。
7.繳交相關費用或撥發薪資時。
注意事項:教職員工生使用本校服務及資料提供時,視為同意本政策及公開事項。
第三條 個人資料的利用
本政策中除了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以外,不會超出上述目的而利用或提供個人資料。
超出上述用途而利用或提供個人資料時,需獲教職員工生(或其監護人)的同意後方可使用。
個人資料在交換時需有適當之授權、監督及記錄,如使用紙本交換時需採彌封傳遞。若採電子檔案傳遞時需加上保密機制。例如:檔案加上密碼保護而密碼不可與檔案同時傳遞。
第四條 個人資料的管理
在本保護管理政策中由專門的管理人員嚴緊保密管理個人資料,並儲存於一般的利用者無法取得的安全的環境之下,除了以下情況以外,事先未經教職員工生同意絕不會向第三者公開或洩漏個人資料。
1.如本保護管理政策認為教職員工生涉及損害第三者的利益,從而向第三者或司法警察等公開個人訊息時。
2.法院、檢察官、警察或者與此相關擁有一樣權力的機構要求公開教職員工生的個人訊息時。
3.為了保護本保護管理政策的權力及財產而需要公開個人訊息時,或者向其他第三者說明或者為了其他合法的目的,可能公開教職員工生的統計資訊。但統計資訊中並非包含能夠識別每位教職員工生的資料。
第五條 個人資料的委託
本保護管理政策有可能會向簽署了保密協議的外部機構單位委託個人資料的數據處理業務。
第六條 個人資料的修正、刪除
教職員工生要求修正或刪除個人資料時,可直接與本校權責單位聯絡。
第七條 網路上的個人資料注意事項
如果在網路上自發地公開個人資料,應該留意這些資料可能會被他人收集利用。
1.不開啟網路芳鄰分享目錄與檔案。
2.停用作業系統Guest帳號。
3.禁止使用MSN或其他即時通訊軟體傳輸個人資料檔案。
4.不使用外部網頁式電子郵件(Webmail)傳輸個人資料檔案。
5.禁止使用點對點(P2P)軟體及Tunnel相關工具下載或提供分享檔案。
6.禁止人員在社群網站、部落格、公開論壇或其他利用網際網路形式公開業務所知悉之個人資料。
第八條 個人資料資訊安全事件處理程序與稽核缺失改善行動或預防措施
本校接獲個人資料資訊安全事件通知時,依下列程序處理:
1釐清作業程序與責任
2業務相關單位儘速進行防禦或補救作業
3通報政策負責人或機關首長
4業務相關單位或資訊組改善後召開資安會議
5檢討事件原因
6擬訂改善與預防措施納入工作準則減低事件再次發生機會
第九條 個人資料管理部門
本校為聽取使用者的意見和處理使用者之不滿,及為保護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及處理有關個人資料之爭議。因此,指定教務主任為個資業務召集人,資訊組長為業務承辦人。本校「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電話:06-5722169 轉 813
傳真:06-5714327
e-mail:bob9527@tn.edu.tw
第十條 本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經校長核准公告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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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檔案清冊 |
單位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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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檔案名稱 |
保有依據 |
特定目的 |
個人資料 類別 |
教務處 |
學生基本資料 |
臺南市國民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或
臺南市國民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
158學生資料管理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
特徵類(C011個人描述);
家庭情形(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 |
教務處 |
學生成績資料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
158學生資料管理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
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C057學生紀錄) |
訓導處 |
學生健康檢查紀錄表 |
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
158學生資料管理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
特徵類(C011個人描述、C012身體描述);
家庭情形(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
健康與其他(C111健康紀錄) |
輔導處 |
學生輔導資料記錄表 |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
158學生資料管理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
特徵類(C011個人描述、C012身體描述、C013習慣、C014個性);
家庭情形(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
社會情況(C031住家及設施、C035休閒活動及興趣);
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學生紀錄) |
輔導處 |
學生輔導記錄 |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
158學生資料管理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
特徵類(C011個人描述、C014個性) |
人事室 |
公務人員履歷資料 |
人事管理條例、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人事行政資訊化統一發展要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人事資料統一管理要點 |
002人事行政管理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C052資格或技術);
受僱情形(C061現行之受僱情形、C063離職經過、C065工作紀錄、C072受訓紀錄 ) |
人事室 |
差勤資料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教師請假規則 |
002人事行政管理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受僱情形(C061現行之受僱情形、C065工作紀錄 ) |
人事室 |
機關員工聯絡資訊 |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人事資料統一管理要點 |
002人事行政管理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 |
人事室 |
退休撫卹資料 |
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撫卹法及其施行細則、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
043退撫基金或退休金管理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家庭情形(C021家庭情形);
受僱情形(C061現行之受僱情形、C062僱用經過、C063離職經過、C064工作經驗、C068薪資與預扣款 ) |
人事室 |
平時考核資料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 |
002人事行政管理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
受僱情形(C065工作紀錄 ) |
人事室 |
福利資料 |
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實施要點 |
002人事行政管理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家庭情形(C021家庭情形、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
財務細節 (C087津貼、福利、贈款 ) |
人事室 |
保險資料 |
公教人員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全民健康保險法 |
089保健醫療服務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家庭情形(C021家庭情形、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
受僱情形(C061現行之受僱情形、C068薪資與預扣款 ) |
教務處 |
代課教師資料 |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053教育或訓練行政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特徵類(C011個人描述);
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C052資格或技術) |
總務處 |
教職員工薪津資料 |
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
063會計與相關服務 |
識別類(C001 辨識個人者、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受僱情形(C068 薪資與預扣款) |
學務處 |
志工名冊 |
志願服務法 |
053教育或訓練行政 |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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